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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7年8月初进入前公司工作,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办理社保。08年4月底本人因怀孕,主动提出离职,未要求社保补偿金。08年12月初,前公司老板主动打电话给我,希望我能回去上班,本人于是重新回前公司上班,仍然未签劳动合同,未给我办理社保。12年9月底本人因病手术,因为没有职工社保,所有手术费用全部自费。一直到14年8月,在我的要求下,才给我办理了社保,因办理社保需要,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16年6月底,本人主动离职。现在我可以要求前公司赔付或者补偿吗?

其他 2017-04-17 1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原则上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为你解答。本人代理过大量成功的该类型案子,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或解决纠纷的方案。希望能够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你好,你主动离职这点就对你比较不利,而且因为公司14年给你交了一次社保,你又没及时要求把之前的社保都给补缴齐所以导致现在可能已经过了时效。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跟我沟通,我先了解下具体情况,然后再据此给你进一步的法律指导
  • 你好,可以主张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如何约定的?是否有拖欠工资漏交社保等违法行为?如需,可来电咨询,我们会尽力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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