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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商场做保安,某日凌晨被两个歹徒入室打晕,他们抢走了商场五万元现金及价值七万多元的商品,经报案我被送到医院医治,医药费一直是商场老板垫付,后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抓获了罪犯。现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择日宣判。而我因伤还没有痊愈,没有得做伤残的鉴定,故也没有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的诉求,请问:今后我该向谁索赔?

刑事辩护 2011-06-15 23: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赶紧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 具体如何维权,要视具体案情及那两个人的赔偿能力。建议你民诉,工伤都主张。
  • 1、来不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之后另行起诉行为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你与商场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要求工伤赔偿;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可以雇佣关系要求雇主即商场老板赔偿。
  •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等病情稳定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向商场索赔;同时可以做伤残鉴定,然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害者赔偿。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也可按工伤要求商场赔偿。
  • 第一,要赶紧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可是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等病情稳定以后做伤残鉴定。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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