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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5月15号进入那家公司的,进去的时候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是1700,没合同。2011年6月15号我提出辞职,竟然只发给我半个月的工资,还说:“另外半个月是培训期,你自动辞职,这半个月工资就不能发的。”我刚进去的时候就没说什么培训期。那我不是白给他们公司干了半个月嘛,这根本就是违反劳动法。我该怎样能拿到另外半个月的工资呢?

其他 2011-06-15 22: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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