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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入职物业公司保安,合同签的是底薪2020元,不定时工作制。总公司分配我到一个别墅区工作,主管告诉我这边的底薪是前22天2700元,剩下的工作一天给200元。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大概在4300左右,每个月都是全勤。没有休息,休息只能请假,请假一天扣200块。2016年春节在这里过年没有回家,七天假期都在上班,工资只发了5100块,跟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就签了一份自愿放弃交保险的合同。而且公司没有给过工资条,每月工资打卡,扣水电费都不知道扣多少,算下来我们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有360小时,请问我们公司这种工资是不是不合法如果离职能不能拿到补偿金

其他 2018-01-19 0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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