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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砸了。也报警了,但是没有破案,请问砸车人算不算犯罪

刑事辩护 2019-06-17 17: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搜集相关证据。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要看损害的具体价值
  • 首先,砸车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n同伴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1、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坏的话,那么不属于刑事犯罪。2、如果造成一定车损,经估价达到法定标准的话,那么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关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认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次数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 你好:先破案再说
  • 你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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