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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租一间门头做生意,正在经营者要5000元转让费,另外他还有2个月房子才到期,说让我续他的合同就行,先把这两个月房租给他,(房租每月20000)以后直接找房东再续新的合同就行,我要求和房东见面签好协议,结果他叫来的这人不是房东,(可以说是冒充)假房东来了之后直接说让我按他的合同续就行,让我把房租给他,然后在他的合同上签了转让,假房东没签字,结果第二天房东来了之后不同意这样,要求我重新签合同,前期经营者的两个月房租不于退还,这样我就白让前期经营者骗走9000元,现在我找不到那个人,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是不是可以直接找冒充房东的那人追纠责任吗,我想起诉他可以通过什么部门呢?假房东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其他 2008-03-19 1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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