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是建筑外墙分包,现所做工程已经竣工。但验收时,消防单位以空中花园处幕墙没有开窗为理由,不通过。经查证,是设计院的建筑专业和幕墙专业图纸在该处不一致。建筑图上有开窗而幕墙图纸无开窗。于是我司汇报业主是设计出错,应由设计院赔偿。但对方设计院却说幕墙图纸是基于建筑图深化的,其分格和开窗等均考虑了进一步优化,本来就与建筑图有区别,而且就开窗位置,玻璃、铝材颜色等均在设计说明里用黑体字明确注明均了这些东西暂定,需征询业主意见,所以属于待进一步确认,而不属于图纸不一致。施工单位就玻璃和铝材的颜色与业主进行了确认,但并未就开窗位置是否按幕墙图纸进行施工一事和业主确认,就自行按照幕墙图纸进行了施工,属于没有仔细阅读设计说明,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此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设计院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业主根本不懂的情况下怎么能确认开窗位置呢?设计院不是本就应该提供一套各专业一致的图纸吗?难道施工方还要帮设计院对图?难道设计院提供的图纸不一致,只在设计说明里提这样一句话就能逃避责任?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17-04-29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