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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户口巳迁出,能否享受娘家的回迁房,小时候农村分房子,有女儿的一间屋,2017年法律有新规定,户口迁出的女儿不能享受此待遇吗?

离婚 2018-01-24 0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移主要包括户口迁出和户口迁入两种,但是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户籍迁移条件才可以办理。具体可以到迁出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 您好!在目前的情况下,农村的非农户口,肯定没有在拆迁中享有和村民一样的待遇。   目前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因征地补偿款等分配引发纠纷的申诉案件也逐年增加。产生此类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原因,突出表现在村民自治权行使的不规范,村规民约、“土政策”等制定中缺乏强有力的审查和监督。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擅自决定分配事务,对出嫁女、招婿、丧偶、离异及继子女、大中专在校生和毕业生、义务兵等主体,是否享有权利往往处理不当,造成群众的迷茫。   表面上看这是利益之争,其实深层次凸显了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传统上,上大学就是吃皇粮、当干部。但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大学生没有找到工作,把户口迁回村里,他就应当享有参与分配集体经济利益的权利。目前,上大学被作为获得劳动技能的手段,接受高等教育并不意味着放弃参与分配村集体经济利益,村委会也不能想当然地取消他们参与分配村集体利益的机会。这是一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基于身份、户口关系追求平等权利的新型案件。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把户口迁回原籍,类似纠纷肯定会多起来。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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