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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8月13日在重庆安吉物上班,与新强劳务公司签约,于2016年8月13日续签订合同,2017年5月2日到公司上班,公司叫我以的后不用上班,也没有手面通知我。5月4日新强劳务公司说不给我任何费用。(新强劳务公司说有人举报叉货慢)

其他 2017-05-05 1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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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否则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和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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