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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约,钱是交了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住进去一晚上才知道那里是宾馆改造的出租房,旁边就是一家保健会所,而房东就是这家会所的老板,个人很介意这样的环境,再加上旁边的房间都是会所的女技师住的,晚上睡觉有点吵,个人感觉也不太安全,第二天找房东要退租,并且说明我不要押金了,只要退我三个月房租即可,但房东不同意,合同上有写不给退租金和押金,当前签的时候着急没看清楚,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可否退回三个月房租?

诉讼 2018-04-16 14: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退。。
  • 租房退房的情况一般需要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约定来处理,建议你和出租房屋的一方进行协商,把现在租房转租给他人,争取房东退回押金,房东也可以继续租房给现在转租人,剩下就是他们双方的事情了。
  • 租房不签租房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法律并不是强行要求租房时就必须要签订合同,或者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一般房租按照当初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发生纠纷可以先更房东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租房合同无效的话,是可以要回租金的。如果出租人不退还租金,租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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