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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单位是做民间借贷的,两个老板以个人名义吸收存款,并承诺万分之一点五的利息,结果放贷给大企业,收不回来,这算不算非法集资,涉嫌金额大会不会坐牢

刑事辩护 2017-05-07 2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你好 一般小贷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 但确实涉嫌非法集资
  • 涉嫌非法收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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