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各位尊敬的专家,老师你们好: 我是双流县《时代锦城》的一名业主,按照约定,于今年5月31日去该楼盘收房,但是我们发现该楼盘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所以我们拒绝收房!因为在合同中,我们约定的交付条件里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出卖人已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但是,在合同的第十九条又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2年5月31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开发商根据这一条要求我们收房,那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第二:开发商在未通知我们业主的情况下,变更房屋设计,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据我们所知,开发商设计变更距今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呢?因为合同约定的只有两种方式:退房或者认可该变更!因为如果开发商在10天以内通知我们的话,退房不会有多大的损失,但是,等到现在再退房的话,我们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吗? 谢谢各位老师的帮助!

其他 2015-02-23 11: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的资质往往与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开发项目能力有直接的关系,根
    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一般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定暂定资质,一年后,根据该企业的业绩核定资质等级。暂定资质有效期一年,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所以级别根据该企业的业绩来确定的,并不是级数越高就代表开发商资历越高。
  •  退房步骤: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特快专递、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再有,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起诉开发商。
  • 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违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