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吉林省镇赉县保民乡人姓名毛玉耀,1957年7月14日任民办教师从我参加教育工作那年起多年是模范教师和模范班主任还多年是县模范教师,奖章和荣誉证书都有,还有小学教师合格证书,小学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模范班主任证书》,《小教一级资格证书》 我一生忠于党的事业对教育事业忠心耿耿,眼看要转入公办教师了1994年一场灾难降到我的头上,中心校校长和乡书记召开民办教师会说民办教师超过55岁的都回家没有任何待遇,我们下来2个民办教师又上去3个新民办教师【有乡长女儿,大队书记女儿,校长女儿]都是新毕业的初中生。 我多次找教育局长【有吴,李,范】3个局长我要求给我报酬他们都说没有“精神”你们回去吧。 我认为我们党的用人原则是“任人为贤”不是“任人为亲”。我总是这样想“就保民乡20多名民办教师都回家也不该让我回家”因为我当时不到退休年龄,身体又没病已够转入公办教师的标准。 我现在已74岁,家人都说我无能,现在由亲属告知【1992年41号文件】我又开始找。 上诉情况属实如果不对号愿拿生命担保。

教育 2009-03-14 23: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