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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别人民间借贷的借条上签字担保了,时间是2015年5月1日,借款期是六个月,2017年4月21日债权人起诉了,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是还款日期到期后六个月,另外在2017年4月20日债权人打电话給我了可能被录音作为证据,债权人的这个证据有效吗?我还有没有担保责任

其他 2020-08-23 2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1、民间借贷中担保问题,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2、担保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应当就该担保物的价值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你好!首先,录音可以有证明作用。其次,担保责任不知你在合同上是怎么写的,如没什么特殊说明,你的担保期已满,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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