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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四月底我通过昆明创园地产(店名为“昆明房谋家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在此之前我已表明自己的需求和贷款承受范围,且看房后交了5000元意向金并由中介方开出一个收据。交意向金目的在于价款各方面谈好后中介方不再向其他购房者推荐这套房。但是就在签订合同的当天,我被中介方告知月供水平其实是超出看房时给我计算的价格,介于这个原因,我表示无力承担,我和房主双方也就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之后我要求中介方退还我5000元的意向金,现中介方以价格已经谈妥为由,拒绝我的退款请求,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5-09 2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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