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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出租房子因为租客比较不讲理而且把擅自修改门窗,原来说定住三个人,现在住了七八个上下铺,由于合同是五年的,不想租了是否可以提前收回,合同上写了“租赁期间房东收回房屋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出租人,并退还多余的押金,不承担其他经济损失”,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多次协商租客就是赖着不走。

离婚 2017-05-10 1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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