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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我是海鲜饭餐饮(乙方),由于半夜来水,漏水将新兴台球用品(甲方)房屋棚顶及部分用品淋湿,甲方业主要求赔偿,乙方认赔,甲方对部分被淹的物品坐价16000元。16000元里面包含了,两卷台球桌的布料,甲方业主说这两卷布很值钱,但包括了16000里面了,同时也给乙方了,乙方并将此布拿至自家,甲方业主对于乙方发水的部分进行定价(业主自己定价的)为16000并写了被泡的明细表价格,数量,对方都签字了。乙方当天支付了9100元,余款未付过两天。5月3日,甲方业主反悔将此布想拿走,乙方不许,甲方业主坚持拿走,乙方让甲方业主签下已拿走的收据单,甲方业主写下该单子并签名,并在此单子中对该布的作价为两卷布价值一万元,并将布拿走,(乙方用手机将其录像)。现在一来,就是甲方业主签下的单子,反倒欠乙方3000元,(因之前赔偿金额为9100,余款未付6900),乙方手里现在有3个单据,1个是被淹当天,甲方业主需要赔偿的明细表,第二个是乙方实付9100未付6900的单子,第三个是甲方业主找乙方拿布的单子,甲方业主觉得这三个单据在乙方手里,甲方觉得不踏实,5月8日,甲方说要起诉乙方,并称“到时候就让你赔30万”之后甲方就不再接电话,信息也不回复了。

其他 2017-05-10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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