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一平房老宅,当时让爷爷奶奶住的(未婚三叔一起随住),后来我三叔结婚后将老房子拆了重新翻盖。目前我家已经起诉,我爷爷为了偏袒三叔而做证人说“没有分家单,房子为合盖”,但是并没有任何合盖的证据,同时法官自始至终也都透露着“房子为合盖”的立场,虽然目前判决还没下达,但是我家正在做着上诉的准备! 请问我爷爷可以做证人吗?如果法院判房子为合盖的话,我家的房本是不是就作废了?另外,如果上诉的话我家会胜诉的可能性怎样? 1.我家的证据很全,最初的用地申请及土地使用证上都是我父亲的名字,而且房子为我家自建的证据也都有。 2.我三叔是北京市户口,目前在农村生活,同时他一家户口都不在这里 3.我家在村里还有另一处住宅,当时是以我二叔的名义申请的,但是土地使用证也是我父亲的名字(我二叔那时已经入伍且后来转业到外地工作)

其他 2011-04-16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是证据。你爷爷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做为证人出庭作证。上诉需要针对一审判决。你目前需要做的是收集证据给法院证明房屋是你们的,而不是考虑上诉的问题。
  • 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你当面咨询律师为好,这样律师才可以客观地帮你分析案情。
  •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