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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3月,由于楼上的排污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流进屋内。物业公司为了尽快解决排污问题,于是走捷径,占用生活阳台另外接管,因此导致生活阳台不能正常使用,并口头说明事后尽快重新恢复原状。经多次催促物业公司尽快解决,始终未安排维修工作人员来维修。因此业主从事件之后一直不缴物业管理费。在2016年4月份业主已经书面要求物业维修并作相关的赔偿,至今物业公司也没有任务行动。在2017年5月反发来律师函催业主缴纳物业费,请问如何解决?

其他 2017-05-10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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