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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老婆是湖南,能否在湖南办理协议离婚

离婚 2017-05-12 18:3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最主要解决三大问题,第一,是否离婚,第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第三,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好,方可进行协议离婚,当然,离婚协议书由于是涉及当事人一辈子重大的利益,因此,我比较建议委托律师代写,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本律师!
  • 你好,协议离婚可以在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
  • 需要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
  • 需要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还有疑问,可以进一步与律师沟通
  •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 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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