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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500元拍婚纱照,拍完后不满意,想重拍,被商家拒绝,并态度很恶劣。钱也交了,商家不理会,协议上有注明“以客户满意主,拍到满意为之”请问这可以作为依据吗?并且商家交钱时没有发票,只有收据,问他被告知没有

其他 2017-05-18 16: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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