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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准备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所说需要业主的同意转租证明,现在业主跟二房东说你转租我不管,但业主不会出示任何证明。这样我根本办理不了营业执照。请问我能否解除合同,让二房东赔偿及退回押金。

其他 2019-03-02 16:1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您是可以主张撤销的。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您好,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二房东承担违约则,即让二房东赔偿及退回押金。 如有疑问,或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来电详询,可以给你做一个分析和指导,希望能够帮到您!
  • 可以解除并要求赔偿,具体您先来电免费详询,我了解情况后进一步帮您分析,希望可以帮到您。
  •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 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有租赁合同,办理营业执照一定需要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要求一定不可是居民用房,可为商住房或商住两用房;因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 1、如果押金不属于违约金部分,则应当退还押金;
    2、但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则守约方可以要求没收押金以增加违约金数额;
    3、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可以引起赔偿: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你好,可以解除合同有要求赔偿
  • 您好,可以的,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您是可以主张撤销的,建议你直接电话咨询,我了解详细情况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 你好,合同还是有效的,但是你可以解除合同的来电咨询,将免费为您解答。
  • 你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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