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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16年11月24日通过中介出售一套二手房,买方预付定金1万元,以贷款方式买房。12月19日三方到中介处进行网签,随后中介带着去开发区农行给买方进行贷款,当时中介找的信贷员提出买方有担保未清,我们问中介没问题吗?中介说没问题。之后直到2017年3月2日,我们问中介对方贷款怎么样了?中介说慢帮忙给问问,我们觉得不对多方询问下发现买方贷款没批,我们逼问下中介说对方贷款没批,我们问驳回时间对方和中介说的时间都对不上,他们隐瞒没批时间,随后中介说3月17日约过户买方可以全款支付,我质疑他们的诚信,我们没有配合过户。买方起诉我们了。开庭了,我们托朋友查买方在一月底有两个担保未澄清或负债。但没有书面证据,我们质疑买方贷款驳回的时间,买方说贷款驳回时间是2月20日,我们没办法查到对方贷款的全过程,网签合同也写着贷款没批,需全款付,交房日是2017年3月31日,对方起诉我们履行合同,赔房款10%,承担诉讼费,现在进行调解,我们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7-05-17 15: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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