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教:2002年购置房产,当时有按面积分配购房入户指标政策,于是经协商给我弟及弟媳各持有了1%共有产权,他们没有出钱,说好以后无论入户与否,在我的要求下,再将各1%无偿转让给我。2009年1月我提出收回时,我弟同意办理,但弟媳始终不同意,并且我出钱买回也不干。当时相信他们,没有书面协议,现在我弟能够证明以上属实。请问我怎样才能收回这1%的共有产权,需要请律师打官司吗?需要什么材料?多谢指教!

其他 2009-03-13 11: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