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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和我男友共同出资买的房子,付的首付,这个房子算一人的还是共同的?今年4月付的首付,很快就拿房了,10月结婚,他的公积金贷的款,以后的贷款都是他还,但是生活费之类的要我来完成了,他工资剩不了多少钱了。保险的做法应该是怎样呢?

离婚 2020-06-02 22:0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如在双方名下通常均分
  • 根据房产等登记性质而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的。
  • 你好!房产如在双方名下通常均分。来电
  •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共同房产,可以制定婚前协议到公证处公证
  • 你好,你要证明是共同出的首付 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您好,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 你要证明是共同出的首付
    【追问】首付的钱一部分是从我的卡刷的一部分是从他的卡刷的,这样就ok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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