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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12月在商场上班,当时要求交保险,但供应商一直拖到09年10月才交,少九个月保险,请问我还能要求补交吗?

其他 2020-10-31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主张
    【追问】但本地供应商不肯补缴,我该怎么办?
  •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补交的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缴费标准:以1000元工资为例子  1、(综合医疗是以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综合医疗:1940*(公司4.5%+个人2%)=126.1元  工伤保险:1000*0.25%=2.5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0.4%=12.93元(公司)  生育保险:1940*0.5%=9.7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331.23元  2、(住院医疗是以市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住院医疗:3233*(公司0.5%+个人0.2%)=22.63元  工伤保险:1000*0.25%=2.5元(公司)  生育险:3222*0.02%=6.47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0.4%=12.93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224.53元
  • 社保局方面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才可以补缴。并且,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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