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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2013年买的,全款350万,我付了105万首付,然后每年的贷款15万,13年11月开始至现在都是我在付贷款。房产证写的儿媳的名字,因为当时我们都退休了不让贷款,所以借儿媳妇名义买了这房,现在小两口闹离婚,我就想要回房子,请问律师怎么办

其他 2017-05-23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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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能共同证明是借名买房,可以要求确认房屋归你所有。
  • 你的具体情况?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火车南站附近
  • 您好,看相关证据情况。
  • 房产证上是儿媳的名字,但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婚后财产,应由儿子和儿媳共同所有,他们离婚时应由儿子和儿媳分割。如果你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房款都是由你支付的,那在他们离婚时,法官可能会考虑到实际情况,酌情办理。欢迎来电详细咨询,以便能给你更准确的答复。
  • 你好,房子是谁在居住?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能共同证明是借名买房,可以要求确认房屋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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