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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的房子,房产证上面写的使用性质是住宅,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其他 2018-03-06 06: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的区别1、房产证,全称应该是“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年限。在中国你拥有的是房子,而且土地永远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证”,是配合你所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的,土地证上会有一个年限,也就是常说的住宅70年,办公50年,商业40年。也就是说开发商拿地前要交相应年限的土地出让金。3、土地证上的年限,是自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开发权开始,也就是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就计算了,不会以你买房的时候计算的。以70年为例,开发商2000年拿地,不地等房子盖好,你买的时候都2010年了,那就是说,你所购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就到2060年,而不是2070的。4、这样就存在70年后,你的房子的处置了,不会在70年后就收回的,因为这片土地上的房子是你的,而且房子还能用,又没赶上拆迁呀,修地铁修呀、国家征用的,你不只要去国土局交出地出让金就成了。
  • 现在基本上都是实行了两证合一了,没有写土地使用年限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你买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你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它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二是你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标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过户的话必须要补交地价,补交地价的时候就会给个年限给你,年限从你补交地价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这个手续叫补办出让,划拨土地办完这个手续才能过户。
  • 房屋产权没有年限,是永久的,房产证年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可以咨询办证的部门
  • 住宅就是可以的。
  • 可以咨询办证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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