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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首付时因为我没有当地社保只能写的女友名字,如果婚后再加上我的名字,这算是共同财产么

离婚 2019-08-18 09: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婚后买房写了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父母买的房子又是归谁的呢?《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婚后买房写了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间有明确书面约定的除外。   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子是一人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为双方按出资额共有,按份共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按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除夫或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归夫或妻一方以外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房屋过户办理权属证时,你可以要求在共有人一栏写上你的名字,即使不要求,现在房产部门也会在共有人一栏写上夫或妻的名字。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因为你的很多信息我不知道,所以不能准确的给你答案。在结婚前购买房子,此时房子的归属就与房子的购买方式、登记在谁的名下等因素有关
  • 因为你的很多信息我不知道,所以不能准确的给你答案。在结婚前购买房子,此时房子的归属就与房子的购买方式、登记在谁的名下等因素有关。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此时无论谁出钱买房,在你们婚后这套房子就是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如果有银行贷款,那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一起偿还。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中一方的名字,此时就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房子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子登记在你们双方之外的其他人名下,此时房子就与你们双方没有关系了。所以在结婚前买房一定要考虑好房子产权证上到底落谁的名字,如果最后没有结婚,处理方式就会又有不同。 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请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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