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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嘉兴海宁的,该职工平均工资为1605元,工伤休息了4个月,鉴定为九级伤残,该赔多少钱

调解 2009-03-16 14: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解决可要求16个月的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吴文律师,谢谢你的热心解答,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没错,但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你也按本人工资计算显然是错误的。应该是按上年度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工伤保险条例很明确规定的。
  • 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外,还可要求赔1.伤残补助金:1605元/月×8个月=12840元;2.伤残就业补助金:1605元/月×4个月=6420元 ;3.工伤医疗补助金:1605元/月×4个月=6420元;4.医疗期工资:照发。
  • 可以参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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