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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晚,我与5个朋友4前2后的走在路上,后面开来一辆车差点撞到我们中两位女性朋友,随后发生几句口角,我和另外3个男的走在前面一百多米处没听见,也不清楚是什么事。然后2分钟没到对方冲出十来个拿啤酒瓶和匕首的人喊住了我们前面几人。我正在想问有什么事的时候还没来及开口,啤酒瓶就招呼到我头上,接着就打了起来,在我头被啤酒瓶砸到同时一个朋友蛋蛋上方2厘米处被捅了一刀,打斗中我左侧后腰被匕首捅了一刀造成血气胸,对方领头也被我另一个朋友捅了一刀,整个打斗过程持续不到2分钟。捅对方的那把刀是在我倒地后又跑起来给我朋友的,对方受伤的人是领头,但不是他捅我方两人的。我当时是血气胸,失血休克,做完手术才去拍片但上面写的是湿肺。法医鉴定我方两人轻伤。对方一人重伤。现在对方捅我们的人要求调解,但受重伤的领头人要追究我朋友责任。我方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请问具体会怎么判决。我是否为轻伤。

刑事辩护 2011-06-24 14: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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