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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三哥在前两天过世了,现要还有一个90岁的老母亲,我三哥又在去年10月和妻子离婚了,离婚时我哥没有将房产给她,那她现在还有继承权吗?如果有那我三嫂和她女儿能代替我三哥赡养我母亲吗,有这义务吗?盼回复,谢谢。

其他 2017-06-22 11: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继承权,没有义务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我还想问下,我三哥的财产都谁有继承权,要是有继承权那又会如何分配。昐回复。谢谢了
  • 你好,离婚之后没有继承权,没有义务
  • 你好,离婚之后没有继承权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我还想问下,我三哥的财产都谁有继承权,要是有继承权那又会如何分配。昐回复。谢谢了
    【回答】子女、和父母有继承权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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