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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给我弟弟立一份协议,把拆迁的财产全给了我弟弟,但注明弟弟赡养他,现在弟弟也拿到钱了,父亲也瘫焕了,意识不清,说话也不清。弟弟不管了,做为女儿的我该如何维护我和父母的权益?

其他 2020-06-25 22: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争议。
  •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子女赡养父母无须撰写协议,我国法律没有没有“赡养继承”的定义,如果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继承,法律有明确规定,不用再另行写协议,所写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也会无效,即: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能以协议形式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也有法定继承权,除非父母以遗嘱剥夺子女的继承权。
    赡养协议继承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例如邻里、保姆等非义务赡养人或法人与被赡养人签署赡养协议,被赡养人承诺给予适当遗产。
  • 遗产协议分为继承协议,分割协议,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等。只要是依法建立,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协议则生效,不可单方反悔。如果一方要反悔须依照法律程序申请撤销,否则会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继承法》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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