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买的房子合同上写2017年12月31号收楼,但是物业在2015年3月份就通知收楼,且强制收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今年3月份我们去收楼时候发现房子漏水,直到现在才处理完,我要求之前的物业管理费全部不交,但是物业一直搪塞,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6-12 16: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号收楼,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物业公司无权要求提前收楼,更不得收取物业费,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如果开发商还未拿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买房人可以拒绝收楼,并可以追究开发商延迟交楼的违约责任。
    【追问】但是物业说我们补充条款有说明可以提前收楼,我也不是很清楚的
    【回答】不管有没有约定,只要开发商不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就可以拒绝收楼。
  •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 您好,不合理,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