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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店因证件不齐还没开张,但在上周一已经招聘员工去公司上班,因为没开张就没什么事,大家都一直在玩,在第五天的下午培训了两个小时,说是周六周天双休,但同样计工资,结果到周六上午就通知我下周一不用来上班了,理由是培训时因为我没听清就多问了两遍,说我心不在焉,签的试用期合同说他们有权对辞退试用期员工不予解释,工资按正常工资的60%发。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想提起劳动仲裁能成功吗?我在网上查的劳动合同法说是公司对试用期员工解聘必须要有证据是吗?

其他 2020-05-11 16: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表明双方对于薪资待遇及相应补偿等问题均达成共识,避免个人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用人单位索赔的风险。这相对于在劳动局备案,个人求职及失业险等原因来说,显得更为重要一些。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未给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肯定也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这条规定单位已经违法,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可以的。
    老板不发放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 试用期内因为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达不到标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工作必须足额发放
  • 你理解得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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