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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去年八月入院工作。至今日未签订合同。因为第一年还在轮转期,只有基本工资。但是前段时间6月7号我接到别的医院给我的入职电话,6月9号提出辞职报告。医院不放人,说岗前培训说了辞职要提前三个月。说我没有做到,可时隔三个多月我也是才知道自己被录取。接到消息我就去提出辞职,医院要我索赔三个月工资的二倍,或者三个月以后再离职。请问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7-06-15 17: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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