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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本地一个超市打工四年了,一四年和一五年签了合同,一六年之一七年超市没有签合同。工资按照老员工待遇,两千二,现在超市欠我一万多的工资,要工资不给,我上个月二十三号请假,老板娘以要么好好干要么不要干为由开除我,现在超市要以新员工待遇每个月发一千八,按照超市规定,辞职要两个月前打辞职报告,我三月八号就写了辞职报告,五月八号已经到期,老板娘现在要作废我的辞职报告。工资也不给,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7-06-20 0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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