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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小额贷款,我俩现已离婚了,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0-05-13 10:4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照婚姻法规定来说,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并不知情,那么应当作为个人债务来处理,但是问题关键在于举证责任在你这边,你要证明你不知道有这个债务,否则如果债权人提起了诉讼你还是有败诉的法律风险。
  •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的共同债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共同债权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共同债务通常来讲,包括两方面: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教育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发生的债务。
      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个体工商业、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双方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证券交易活动所负的债务;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虽由一方独自筹资但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双方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双方对是否存在债权,债权数额的多少,债权如何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出现协商不成的时候,法院依据法律关于夫妻共同债权的规定及照顾子女及女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婚礼筹备金,因为其是夫妻两人共同举行婚礼时的花费,因筹备婚礼而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  2、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  3、为履行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5、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6、一方或者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所负的债务;  7、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8、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侵权赔偿所负的债务。
  • 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就属于个人债务,
  • 如果没有永远共同生活,不属于共同债务。
  • 这要看你老公借这笔债的时候你们离婚了没,没有的话一般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你能证明是对方个人债务的除外,如果借款的时候你们已经离婚了就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跟你没有关系
  • 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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