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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本人去年3月产假结束正常恢复上班,后到去年年底,公司发了14个月薪水上海地区,本人去年3月产假结束正常恢复上班,后到去年年底,公司发了14个月薪水。我们公司工资制度13+N,即13个月合同工资加N个月浮动薪水作为奖金。13个月写进合同里,浮动薪水N没有写进合同。结果去年,公司说我1-3月请产假了,所以浮动薪水不给了。请问这合理吗?

其他 2017-06-22 2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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