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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时间在2007年11月份,犯罪人 身份证上是1993年1月23日.在逃两年 事情是这样的:对方在电子娱乐成10几人打了娱乐成的经理,事后经理叫我们一定要找到对方,之后我们在一家面馆里找到对方其中一人,要求他把另外的(兄弟)骗出来。只想骗出一人,然后他的(兄弟)就到6人,看见我们就要我们死,他们每人拿刀,我们也有8个人也是人人拿刀,在一翻激烈的打斗中,对方一人背部挨了一刀,另一人砍20来刀,但是 是轻伤 现在对方的人 也抓了,我们这也抓3个,两个已经成年,通过律师辩护,判了3年,还有一没判,他们说还有几个人他们不认识的,说都是我叫来的,现在我 想去自首,我想问下我应该做几年牢?有人说我得劳教··

刑事辩护 2009-03-19 0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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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律师帮助为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 你当时还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如有法律疑问或需要提供法律帮助,你可以电话和我联系。
  • 我刚才计算了一下你的年龄,你在犯罪时不满16周岁,也就是说你未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你的罪名是聚众斗殴,你们在致人伤害时是轻伤,不属于八大类犯罪里的,所以你不承担刑事责任,不用判刑. 你应当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有自首在处理你时也会从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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