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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几个工人给工地干活,干的是往楼上扛水泥,沙子,地板砖,的活,不给工资,找项目部没有解决,找清欠办也没有解决,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7-24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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