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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17日签订《中安视(中 驰)联网报警服务合同》,合同编号:000079,有效期一年,2016年11月17日又续约一年。2016年12月1日凌晨4点20分左右,我的店被盗,第三天, 公司的李文丰经理到我店,告知我不用报案了,他们公司给我赔付,然后就一直没和我联系,我给他们公司打电话,一拖再拖。2017年6月5日,我到他们公司找到李 经理,他给我写了个证明,写着6月25和7月25日各赔偿我1000元,8月25日赔偿我1480元。6月27日我给李 打电话,他告诉我过几天,对于 公司及顾文丰毫无诚信的行为,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其他 2017-06-29 09: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可以通过诉讼主张6月25日的费用,后续费用现在能否主张要结合《合同》参考。建议面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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