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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信用卡中心给我打来电话,说我有一张信用卡给透支了,要我还款。之后本人打了信用卡客户中心服务电话,查询此事,也是确有此事。后来本人还亲自去了这个开户建设银行查询此事,经过查询我是有这张信用卡给激活了,而且还透支人民币10290元。但本人不曾收到这张信用卡,也不曾使用过这张信用卡。此时我于2011年5月20日在广州花都区报了案。 问题是:1我的信用卡资料给人泄露了。2我的信用卡资料给人修改过。3我的信用卡给人激活了,而且还透支10290元。 此事至今都没解决好,我现在是求助无门,恳请有关法律人士给我想想办法。现在我在信誉上,精神上,时间上,金钱上都受到了损害。我是否可以向那些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要求补偿损失。求有关法律人士帮帮我,谢谢!

银行 2011-06-27 15: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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