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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辱骂员工,说脏话,非常难听,而且随意诽谤,诬陷员工

其他 2020-04-03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辱骂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第一、通过辱骂的形式实施人身攻击(这里的人身攻击只限于用语言,而没有实际的肢体冲突),根据其情节的轻重,可能分别违反了《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5条规定了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具体法律条文附后。
  • 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辱骂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为,在公共场合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辱骂,由于不会在社会上或他人之间造成恶劣影响,不属于处罚的范围,批评教育就可以。
    我国宪法及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均具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以对方的行为会涉嫌侵犯名誉权,可以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性质很严重还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侮辱罪。
  •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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