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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你好,本人是二婚家庭,双方在11年购置第二套改善性住宅房屋,由于资金不足,男方要求女方负责借资70万元款额,男方打借条内容是以现有第一套现房以70万作为抵押,并承诺女方以后出售第一套房屋低于或高于70万元与男方无关。第一套房屋机会不好女方于今年房屋价格未涨之前售出(第一套房屋是在女方名下)。售房过程中,男方紧逼借条,现称不知情。请问:1,男方故意说不知情情况下追究售房,及售房款额,对女方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如何防范?2,借条如果给男方,女方应该向对方要什么手续?怎样处理这个事情?(借条现在未给男方,穷凶及恶)

离婚 2017-07-03 0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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