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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已建成十年了,共六层,一层为商铺,本单元共住十户,共三个单元,整栋楼住户共计三十户,没有物业!今年六月,六楼住户因屋顶漏水,在底层住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协商进行了修缮,并口头承诺保质十年,后对二楼以上的住户分摊维修款,大户型每户分摊800元,小户型每户720元,经部分住户几次开会协商均无果,请问这个钱住户该不该给,该给多少,给时应有哪些书面协议?对拒不分摊的住户又该咋办?谢谢!

其他 2017-07-04 06: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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