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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还没有结婚。他父母花38万购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我男朋友父亲的名字。在没办房证的时候,就是在开发商那里,又改成了我男朋友的名字。我们家觉得他家买房子花了太多钱,所以给了我和男朋友20万元筹备婚礼,但是希望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我男朋友也同意了。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写上我的名字就可以证明我对房子有一半的产权了呢。因为给的这20万元是给我们筹备婚礼了。

离婚 2009-03-20 00: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未来的公婆写个书面赠与协议,将房子赠与你们两人比较好。这样你们虽然未结婚,但等于受赠获得一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你家赠与的20万元也依此照办,也是赠与你二人的。房子可以要求在登记资料里明确登记你们为共有人。20万元筹备婚礼费用最好也有个收据收条之类的比较好。以免产生麻烦。
  • 你说的对,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明你们两人的名字,则该房产依法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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