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和男方于2015年诉讼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我一个月可以和孩子相处两天,但是自从离婚后,只让我看过两次孩子,抚养费我看过孩子后都通过银行打给了男方,再此之后男方再不让我看孩子,还向我要抚养费,我没看到孩子,抚养费也就没给,请问我这么做男方要是起诉我的话,谁会胜诉????

离婚 2017-07-07 13: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 你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追问】我已经在2016年末再婚,并且又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就是家庭妇女,根本没有收入,前几天收到法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让我将自从离婚之后的抚养费给全,我想问一下,法院的通知书给我了,我要是没钱给,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牡丹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