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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离婚之后孩子给了男方,一段时间之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所以女方给孩子的抚养费也暂停了,现在男方要求把之前的抚养费全部补上,也让看孩子,但是就是孩子不能在外面过夜。请问这个情况女方可以拒绝补上之前的扶养费吗?或者是否可以通过这个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谢谢

离婚 2017-06-05 19: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应该支付抚养费。
  • 你好 可以起诉的
  • 首先应当支付抚养费用,其次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变更抚养权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你好,支付抚养费是女方对孩子应尽的义务,我认为不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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