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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个人名义跟建筑公司签劳务分包合同有效吗

其他 2019-05-02 00: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合同无效,建议采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以委派项目经理的形式签订内部承包协议
  •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   劳务分包合同虽然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较为简单,但其自身有一些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的内容,结合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合同的重心。)  (12)安全施工与检查。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4)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5)保险。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劳务分包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A、固定劳务报酬;B、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C、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订合同时任选其一。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1)施工变更。  (22)施工验收。  (23)施工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5)违约责任。
  • 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 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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